工商注册网以专业、诚信、放心的服务理念,10年经验全程提供注册公司、增资、年检服务 欢迎光临本站工商注册网
当前位置 : 北京工商网 > 站内搜索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申请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

Posted at 2009-10-23 by Admin

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

Posted at 2009-7-12 by 工商注册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07〕79号)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工商局制定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京工商发[2007]

Posted at 2009-2-17 by Admin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07〕79号)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工商局制定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京工商发[2007]

Posted at 2009-1-23 by Admin

京工商发〔2007〕195号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 为了遏止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以下简称《住

Posted at 2009-1-23 by Admin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