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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申请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

Posted at 2009-10-23 by Admin

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

Posted at 2009-7-12 by 工商注册网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要求明确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委托有效期限)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

Posted at 2009-2-7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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